為深入實施“金熊貓”人才計劃,加快聚集成都高新區產業急需緊缺人才,進一步促進人才資源向創新動能轉化,結合成都高新區產業發展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細化人才分類 (一)出臺成都高新區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參照《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圍繞成都高新區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經濟等主導產業人才需求,結合產業梯度培育,將成都高新區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分為A、B、C、D四類。為經認定的成都高新區四類人才發放“高新金熊貓卡”,并提供安居、子女教育、醫療、交通、政務、融資貸款、文化等精準定制的菜單式服務。 二、強化人才安居保障 (二)強化人才住房保障。對經認定的成都高新區A、B、C類人才給予商品房購房搖號資格;對經認定的成都高新區A、B、C、D類人才給予人才公寓購買資格,其中 A、B、C類人才可直接購買最高不超過2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D類人才可直接購買最高不超過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對符合條件的產業骨干人才給予產業園區35平方米至120平方米配套住房租賃資格;對符合條件的產業基礎人才給予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不超過50平方米)租賃資格或租賃補貼。 (三)強化人才子女入學保障。成都高新區A類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區不受戶籍及居住地限制選擇學校及幼兒園;成都高新區B類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區不受戶籍及居住地限制選擇學校,就讀幼兒園由教育部門按照就近原則保障。成都高新區C類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區就讀學校由教育部門按照就近原則保障。成都高新區D類人才子女就讀學校及幼兒園按照成都市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轉)學(園)及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轉)學等相關政策辦理。其中成都高新區A、B類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區就讀學校及幼兒園享受成都高新區戶籍同等待遇。上述學校及幼兒園是指成都高新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公辦、公益幼兒園。 三、支持人才創新創業 (四)支持高層次人才開展科技創新。對高層次人才(達到成都市C類及以上人才標準)到成都高新區牽頭開展的科技創新類項目,根據項目的人才、技術、專利、研發、效益等情況給予最高200萬元的項目扶持資金。 (五)支持“四派人才”創辦企業。對“四派人才”(蓉歸派、海歸派、學院派、創客派)創辦的科技創新類企業,給予最高3年、500平方米的創業空間支持;視團隊規模提供5套以內的人才公寓;保障提供相對應的子女入學學位、購房資格。若所設立企業獲得風險投資,則按照股權融資額的10%給予啟動資金支持,其中一般“四派人才”創辦的企業啟動資金最高50萬元,高層次“四派人才”(世界500強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管或技術骨干、國內外一流科研院校專家教授、海歸高層次人才、經成都高新區認定的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優秀創業團隊、有過多次成功創業經歷的創業者等)創辦的企業啟動資金最高500萬元。 (六)實施產業教授計劃。設立產業教授專項資金,與高校合作選聘一批具有高端創新水平和產業化能力的教授、企業家擔任產業教授。對在成都高新區創辦企業且達到成都市B類及以上人才標準的高校教授,可給予最高100萬元項目資助。對高校選聘成都高新區優秀創新創業人才作為教授的,可按最高50萬元/人的標準給予高校科研經費支持。 四、加大人才激勵 (七)對博士后工作站研發人員給予生活補貼。對于進入成都高新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經認定考核后,給予30萬元生活補貼(按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情況,分別給予15萬元)。 (八)對新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專項獎勵。對新引進到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的主導產業急需人才且達到成都市B類及以上人才標準的,超過其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的15%的稅額部分給予補貼,補貼不超過人才所在企業當年度對成都高新區的實際貢獻。對產業功能區引進的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5G、大數據等關鍵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可參照成都市B類人才標準適當放寬執行。 (九)建立人才榮譽制度。根據人才貢獻和實績,每年評選10名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2年以上且達到成都高新區C類及以上標準的優秀創新創業人才,授予“金熊貓人才獎”,并給予100萬元獎勵;每年評選5名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5年以上且達到成都高新區B類及以上標準的優秀創新創業人才,授予“金熊貓成就獎”,并給予200萬元獎勵。 五、支持社會力量引才和育才 (十)支持設立海外人才離岸基地和引才工作站。對符合條件的離岸基地和引才工作站授予“成都高新區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和“成都高新區引才工作站”,經考核可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每年設立引才“伯樂獎”,對成都高新區認定的離岸基地和引才工作站,根據其引進的高層次“四派人才”企業情況,給予年度獎勵,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離岸基地和引才工作站引進的高層次“四派人才”在3年內通過成都高新區申報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的,每名給予20萬元推薦獎勵。在離岸基地從業的海外人才,經認定后可不受每年在成都高新區工作時間限制,享受成都高新區有關政策。 (十一)支持企業人才和產業人才培育。每年設立專項經費,支持成都高新區各類重點企業(種子期雛鷹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高層次“四派”人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同下)副總及以上高管赴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高能級企業開展研修。對成都高新區各類重點企業申報且經成都高新區有關部門確認的產業人才培訓項目,可按照企業培訓費用最高30%的比例,給予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培訓補貼。 六、加強人才服務 (十二)設立成都高新區“人才之家”。在成都高新區國際人才城設立成都高新區“人才之家”,引導各類中介機構在“人才之家”搭建人才服務平臺,開展高端人才引進開發、人力資源咨詢管理、人才招聘與配置、人才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資源法律服務等服務項目。對成都高新區各類重點企業購買的人力資源服務,經認定后可按照服務費用最高30%的比例給予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補助。 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負責解釋,支持對象為工商、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的科技創新企業、研發機構、科研院所和其引進的各類人才,本政策與成都高新區其他政策不重復享受,具體實施細則由成都高新區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商相關部門制訂。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試用期一年。原《成都高新區實施“金熊貓”計劃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政策》(成高委發〔2018〕3號)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