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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成經信財〔2022〕23號
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按照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經信企業〔2022〕86號)要求,結合我市中小企業發展及服務體系建設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重點支持方向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提升發展能力。 (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實施的增添服務設施設備、推進信息化建設、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載體建設類項目);支持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爭創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支持獲得“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一、二、三等獎的企業(以下簡稱獎勵項目)。 (二)提升發展能力。支持中小企業圍繞重點產業和重點領域為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以下簡稱專業協作配套項目);支持獎勵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下簡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項目)。 二、支持方式 (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包括專項補助和以獎代補兩種支持方式。載體建設類項目支持方式為專項補助,國家級服務機構及“創客中國”獎勵項目支持方式為以獎代補。 (二)提升發展能力。提升發展能力包括專項補助、貸款貼息和以獎代補三種支持方式。專業協作配套項目支持方式為專項補助和貸款貼息,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項目支持方式為以獎代補。 三、支持內容 (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1.專項補助。對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實施的增添服務設施設備、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載體建設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已完成投資額4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建設項目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2.以獎代補。對在2019—2021年期間獲得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的單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每個單位只獎勵一次)。對2021年獲得第六屆“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提升發展能力 1.專業協作配套項目專項補助方式是按照企業在2021年1月—12月期間簽署協議交易金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專業協作配套項目貸款貼息方式是按照企業2021年1月—12月期間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資借款且支付利息,按照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企業在該期間實際利息支出貼息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3.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項目是對獲得2021年度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范圍、條件 (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且滿足下列條件。 1.在成都市域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 2.具有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或服務的場地、人才、設施,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3.載體建設類項目:服務機構以中小微企業為服務主體,服務中小微企業數量占服務總量的60%以上,企業滿意度不低于80%。 4.載體建設類項目:服務機構在2021年1月—12月期間提升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實際投入金額400萬元以上。 5.獎勵項目: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級服務機構獎勵項目),2021年獲得第六屆“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一、二、三等獎(“創客中國”大賽獎勵項目)。 (二)提升發展能力 符合支持方向的中小企業,且滿足下列條件。 1.在我市注冊登記、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或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央屬、省屬及其他大型企業集團在我市依法納稅的非獨立法人機構。 2.申報企業管理規范,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生產經營狀況良好。 3.企業所屬行業及實施的項目符合產業政策。重點支持我市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升規”培育企業。 4.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污染事故。 5.協作配套項目:企業在2021年1月—12月期間,圍繞重點產業和重點領域為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并簽署采購供貨協議(協議3個以內,含3個),累計協議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且累計完成協議銷售額60%以上。 6.協作配套項目貸款貼息方式:企業符合協作配套項目要求,且在2021年1月—12月期間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資借款并支付利息,且實際支付利息100萬元以上。 五、申報資料 (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文上報資料 1.正式推薦文件; 2.《成都市2022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公共服務體系類)備案表》(附件1); 3.服務機構申報資料。 服務機構上報資料 1.載體建設類項目。 (1)《成都市2022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公共服務體系類)備案表》(附件1,機構蓋章); (2)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從系 統導出);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長期租賃合同復印件; (5)獲得專業資質(資格)證書復印件,以及獲得各級政府支持、表彰等文件復印件; (6)主要從業人員名單,包括畢業院校、學歷、職稱、從事的主要工作等; (7)2021年度審計報告(含二維碼或防偽標識); (8)開展服務的相關證明材料(如通知、總結、相片、新聞報道、滿意度調查表等); (9)稅務部門出具的單位2021年度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10)2021年1月—12月服務中小微企業名單,基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入駐中小微企業名單(名單包含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且不少于30家); (11)2021年1月—12月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見附件3); (12)申請報告; ①項目申請單位基本情況及運營情況。包括創立發展沿革、發展目標、目前的基本情況;主要管理制度、人員激勵、能力提升、品牌建設、可持續發展等。 ②服務情況。包括2021年針對中小微企業開展服務的類別、主要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企業數量和人次、重點服務和特色服務活動簡介、取得的業績等;2021年1月—12月實際運營成本支出和服務收入情況等。 ③服務績效情況。服務企業的利稅增長、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社會貢獻率等,以及企業對服務的滿意度情況等。 ④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項目實施方案、項目主要內容、項目目標、項目總投資及資金籌措方案、項目建成后的經濟社會效益評價等。 (13)誠信申報承諾書(見附件4)。 2.獎勵類項目。 (1)《成都市2022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公共服務體系類)備案表》(附件1,機構蓋章); (2)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從系統導出);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稅務部門出具的單位2021年度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2019—2021年度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文件(國家級服務機構獎勵項目); (6)第六屆“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獲獎證書(“創客中國”大賽獎勵項目)。 (二)提升發展能力 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文上報資料 1.正式推薦文件; 2.統一出具推薦企業為中小企業的說明,且2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環境污染事故[2020年1月至今,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核實]; 3.《成都市2022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備案表》(附件2); 4.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提升發展能力類項目匯總表(2022年)(從系統導出); 5.企業申報資料。 企業申報資料 1.《成都市2022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備案表》(見附件2); 2.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提升發展能力類申請表 (2022年)(從系統導出);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人社部門出具的2021年12月企業社保參保證明,稅務部門出具的2021年度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2021年度審計報告(含二維碼或防偽標識); 6.協作配套項目:合同復印件(3個以內); 7.協作配套項目:2021年1月—12月實際支出(收入)憑證明細表(見附件3); 8.項目申請報告;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發展情況、所屬行業情況。 (2)企業簽署協議大企業、大項目情況,所處產業鏈的情況,主要上下游企業名單。 (3)企業經營效益情況。 (4)企業在2021年1月—12月期間簽署協議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對象、簽署協議具體時間、數量、基本內容、金額、完成的起始時間等基本情況。 (5)企業執行協議合同情況。包括根據協議合同完成的工作量及已收到資金(銷售額)明細表和對應的資金轉入記錄明細表。 (6)融資及利息支付情況。企業2021年1月—12月已取得的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資借款(銀行貸款)明細及已支付的利息匯總表(貸款貼息方式)。 9.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4)。 六、申報程序 1.按照“先入庫,后申報”原則,服務機構、企業登錄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務欄目中的四川省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選擇相應類別進行填報。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項目申報資料。注: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項目的企業不需提供紙質申報資料,只需登錄系統填報即可,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企業; 2.市經信局會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現場核實; 3.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初審、推薦,并行文上報市經信局; 4.市經信局組織審核,并組織專家、審計機構開展評審和審計; 5.對擬補助項目進行公示; 6.確定支持項目及資金分配方案; 7.上報經濟和信息化廳備案。 七、注意事項 (一)已申報2022年度省級工業發展資金的企業(服務機構)不能重復申報。已獲得過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相同的項目不能重復申報或享受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獎勵項目除外)。 (二)同一企業(服務機構)只能選擇一個方向和一種支持方式(國家級服務機構、“創客中國”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項目除外)。 (三)上報的電子文檔和網上申報資料所提供的圖像電子文檔必須采用有關資料原件彩色掃描或拍照,必須與紙質文件一致。圖像電子文檔均采用JPG格式,圖片大小建議1200×800,多頁圖像文件采用word文檔插圖,文件大小不能超過1M,圖像清晰,不允許旋轉90°或倒置。 (四)所有申報資料同時報送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紙質材料按順序膠裝成冊一式兩份,電子文檔與紙質材料一致。 八、上報時間、聯系方式 請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省、市通知要求認真組織企業(服務機構)申報,于2022年7月4日前將申報資料紙質版、電子版統一報送市經信局企業服務處。 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聯系人:陳政廷,61881604; 提升發展能力聯系人:潘強,61885840; 平臺技術服務電話: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028—86264185。 特此通知。
1.成都市2022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公共服務體系類)備案表 2.成都市2022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備案表 3.2021年1月—12月實際支出(收入)憑證明細表 4.誠信申報承諾書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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