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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22年成都市企業技術標準制(修)訂獎勵項目資金的通知關于申報2022年成都市企業技術標準制(修)訂獎勵項目資金的通知成經信財〔2022〕12號
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7個實施細則的通知》(〔2019〕-2)和原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貫徹〈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成都市企業技術標準制(修)訂獎勵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主導制(修)訂并獲批國際、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 二、申報材料 (一)《成都市企業技術標準獎勵項目資金申報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報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標準發布機構批準發布的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制定國際技術標準的須提供國家標準委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文本); 上述材料須真實有效,復印件每頁均須加蓋本企業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三、支持標準 (一)國際技術標準制定獎勵資金總額60萬元。其中:標準制定第一承擔單位獎勵40萬元,第二承擔單位獎勵20萬元。 (二)國家技術標準制定獎勵資金總額40萬元。其中:標準制定第一承擔單位獎勵25萬元,第二承擔單位獎勵15萬元。 (三)行業技術標準制定獎勵資金總額25萬元。其中:標準制定第一承擔單位獎勵15萬元,第二承擔單位獎勵10萬元。 系列技術標準只獎勵其中一項,單戶企業年度內獎勵最高100萬元。 四、申報方式及程序 (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企業填報《申報表》,企業制(修)訂多項技術標準的只需在《申報表》中逐一填寫,并將相關標準文本材料按《申報表》中的填列順序依次附上。 (二)企業將《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所屬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三)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對企業申報的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核查,確保申報項目和材料的真實性。 (四)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在審核符合要求的《申報表》上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同時將所屬區域申報材料匯總后聯合行文報市經信局。 五、申報時間 請各區(市)縣于2022年6月10日前將審核符合要求的《申報表》和《成都市企業技術標準制(修)訂獎勵項目資金匯總表》(附件2)一式二份及電子文檔報送市經信局。 六、其他 本項目僅支持在公開發行的圖書文獻或網站能查詢核實的標準,否則不予獎勵。 特此通知。
1.成都市企業技術標準獎勵項目資金申報表 2.成都市企業技術標準制(修)訂獎勵項目資金匯總表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22年5月13日 (聯系人:李俊,電話:61881574,郵箱:935719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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