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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成經信財〔2022〕9號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市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成委發〔2017〕23號)、《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成委發〔2018〕32號)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成都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行動計劃》(成委辦〔2017〕23號),結合成都市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實施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將開展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新引進人才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實體經濟是指農業、工業、交通通信業、商業服務業等具有基礎性、支撐性、穩定性、引領性的實體經濟領域,不包括金融業、房地產業、體育經濟、博彩業、收藏業等虛擬經濟。 新經濟是指新的經濟形態,以高技術產業為支柱,以智力資源為主要依托的智慧經濟形態,主要包括數字經濟、智能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流量經濟、共享經濟等六大經濟形態。 獎勵的對象是從2017年《成都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行動計劃》(成委辦〔2017〕23號)實施后(即2017年7月后),新進入我市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人才。不包括國有企業人才、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引進從業的人才、企業內部調整調動進入的人才。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及所在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與所在單位簽訂了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二)所在單位在我市注冊且稅收解繳關系在我市的企業; (三)所在單位屬本辦法下的實體經濟領域或新經濟領域; (四)上一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年收入50萬元以上(民營企業人才上一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年收入40萬元以上); (五)申報人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六)申報人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已經執行完畢。 三、支持標準 原則上按申報人上一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年收入不超過5%進行獎勵。年收入為任職受雇在某一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年各項個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資、薪金、獎勵、分紅等)的總和。在政策有效期內,每個人只享受1次。本政策與各區(市)縣同類政策不重復享受。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為《成都市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資金申報書》,應包含以下材料,且應按順序裝訂好: (一)《成都市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申報表》; (二)所在單位提供支付申報人工資薪金、獎金分紅等的證明; (三)申報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四)申報人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鮮章); (五)所在單位的法人證書(正、副本)或多證合一證(正、副本)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鮮章); (六)申報人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鮮章)。 五、工作要求 (一)該項申報工作由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牽頭負責,并加強與當地農業、商業等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共同做好組織申報、資料初審等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二)請各區(市)縣于2022年5月20日前將《成都市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資金申報匯總表》和企業裝訂成冊的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送市經信局(同時提供電子版本),逾期不予受理。 (三)為做好申報工作相關對接溝通工作,請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2年4月29日前報送該項工作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聯系方式至郵箱cdsjxwrsc@163.com。
1.成都市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資金申報匯總表 2.成都市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資金申報書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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