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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企業年檢辦事指南四川省國防科學術技工業辦公室 27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 271-10.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企業年檢辦事指南 一、適用范圍 四川省境內已具備民用爆炸物品(包含用于非軍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類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和雷管、導火索等點火、起爆器材)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年檢申請和辦理。 二、法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國務院令第466號)第十三條:“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基本建設完成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申請安全生產許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對其進行查驗,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生產民用爆炸物品”。 (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實施辦法》(2015年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0號)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批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批和監督管理。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為方便申請人,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可委托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初審機關)承擔本行政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申請的受理、初審工作。” 十四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應當于每年3月向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初審機關報送下列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年檢表》(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供范本);(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和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三)安全生產費用提留和使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實際生產量與銷售情況;(四)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初審機關應當在5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并將相關材料報送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 (三)《四川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工辦發〔2016〕192號)第十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初審機關申請年檢。申請年檢時報送以下材料:(一)企業年檢申請請示;(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年檢表》(見附件2,一式3份);(三)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和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被處以通報批評、停產整頓等處罰的,須提供處罰部門驗收材料;(四)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五)企業實際生產量與銷售情況;(六)安全評價報告;(七)公安機關出具的從業人員政審材料 (證明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八)上年度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專用設備備案表;(九)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 三、申請條件 (一)已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二)民爆物品安全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初審機關申請年檢。 四、申請材料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向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6樓綜合窗口01號提交申請材料。 (二)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6樓綜合窗口01號進行形式審查。對屬于受理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告知向有受理權限的機關申請。 (三)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6樓綜合窗口01號將申請材料轉交四川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進行審查,審查完畢后四川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將審查結果及相關材料交回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6樓綜合窗口01號。 (四)對同意許可的項目,四川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在《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申請審批表》上鑒章同意并換發《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對不同意許可的項目,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五)現場送達或快遞送達。現場送達:申請人憑個人身份證明(有效的身份證、臨時居住證、戶口簿等)和受理通知書到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6樓綜合窗口01號領取辦理結果。 六、辦理類型及時限 承諾件。辦理總時限:12個工作日(無需轉外)。 (一)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12個工作日。 七、收費情況 不收費。 八、辦理結果名稱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審批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九、數量限制 無。 十、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到現場次數1次。 十一、辦理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一)辦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現場辦理地點 成都市青羊區草市街2號四川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6樓綜合窗口01號。 (三)網上辦事大廳 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 四川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www.scjg.gov.cn (四)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28)86750591、86743887 服務窗口電話:(028)86912315 政務服務熱線(監督電話):12345 十二、注意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