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时间:2018-11-14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8〕267號),現就2019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助重點 聚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眼“高精尖缺”、堅持需求導向,圍繞“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等戰略及《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參考目錄》確定的重點領域,重點引進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人才,加大對基礎科學研究人才的支持。 資助金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對資助人選一次性提供資助金30萬元,申報人所在市(州)須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資金。 申報條件 申報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 (二)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 (三)2014年1月1日后回國; (四)在國內每年穩定工作9個月以上,并由申報人所在市(州)人社局出具證明; (五)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 對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回國時限、年齡要求。同等條件下,應擇優推薦曾在國外跨國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國際組織等機構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顯著成績的留學回國人員。各市(州)在審核材料時,需參考申報人已獲得的其他資助情況,盡量避免重復資助。 其他要求 (一)請各申報人隨同申報材料一并報送申報人個人及其工作單位的賬戶信息(包括開戶行名稱、賬戶名、帳號、開戶行聯行號)。 (二)各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對申報人條件、申報材料認真做好審核把關工作,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調查,確保申報人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并在申報函中明確注明。 申報時間 將紙質申報材料于11月27日前報送至省專家服務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更多咨詢 詳細咨詢 瞿 曉 勤:15982352759 彭 婷:18780067596 梁 宇:13408093195 唐 欣:18683689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