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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智能機器人等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时间:2017-08-02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項目組織申報要求及評審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負責人。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項目申報單位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簽署誠信承諾書。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申請資格要求 1. 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申報時間 2017年9月12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