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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7年中韓創新創業合作相關支持項目申報的通知时间:2017-08-15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支持重點及方向 1.頂尖人才創辦企業扶持資金 2.技術創新中心項目扶持資金 3. 參展費用補貼 4. 科技服務補貼 5. 活動開展補貼 基本申報條件 (一)支持對象為工商、稅收和統計關系在成都高新區的韓資創新創業企業、中韓合作創新創業載體、為中韓創新創業合作提供服務的企業和機構以及在成都高新區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的韓籍人士。 (二)所屬產業領域為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產性服務業等成都高新區主導產業,以及其他新興產業領域。 (三)適用范圍為菁蓉國際廣場,或經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認定的中韓合作創新創業載體。 (四)企業管理規范,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企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重大事故。 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申請頂尖人才創辦企業扶持資金 在韓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五年以上、獲得韓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等國際獎項或榮譽的頂尖人才創辦,且經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認定的韓資創新創業企業 申報材料 (1)《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企業基本情況表》; (2)申請報告; (3)成都高新區相關認定文件; (4)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韓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證明及院士證書、國際獎項證書復印件; (6)材料真實性聲明; (7)其他所需材料。 申請技術創新中心項目扶持資金 經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認定的項目投資在500萬元以上,或年技術性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及以上的韓國大企業大集團、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設立技術創新中心。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成都高新區相關認定文件;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項目投資證明、年技術性收入證明及主營業務證明復印件; (5)材料真實性聲明; (6)其他所需材料。 申請參展費用補貼 參加國家、省、市行業主管部門和成都高新區管委會統一組織的博覽會、交易會、展銷會、高端論壇、技術交流等各類商貿促進及展會活動的韓資創新創業企業。 申報材料 (1)《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企業基本情況表》; (2)申請報告; (3)成都高新區相關認定文件; (4)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參加商貿促進與展會活動的證明及參展費用證明; (6)材料真實性聲明; (7)其他所需材料。 申請活動開展補貼 開展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各類中韓創新創業活動的專業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成都高新區相關認定文件;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服務協議及服務費用發票; (5)相關創新創業活動的報告、活動費用統計及發票; (6)材料真實性聲明; (7)其他所需材料。 申報時間 2017 年 9 月 15 日。 已申請高新區其它相同補貼時,不得重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