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 2018 年農產品電子商務 品牌營銷項目指導意見的通知时间:2017-10-12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目標任務 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創建提升自主品牌、開展電子商務品牌營銷,緊緊圍繞我市農業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充分利用資源優勢,積極推進縣級農業公用品牌建設,積極扶持企業自主品牌發展,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的優勢農產品品牌,打造一批網絡銷售農產品品牌。初步形成“市級公用品牌+縣級區域品牌+企業自主品牌”的品牌體系,線上線下同步推進成都農業品牌整體營銷工作。 支持項目 (一)大力支持利用知名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品牌營銷 推動成都市人民政府與淘寶網、京東網戰略合作協議進程,加快淘寶“特色中國·成都館”、“京東·成都館”建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區(市)縣在知名電商平臺開設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專區(特色館、特產館),增強成都特色農產品在全國的市場占有率和影響力。實施本土電商平臺提升計劃,鼓勵農業企業和合作社利用本土電商平臺進行線上品牌推廣,在提升品牌知名度的同時,擴大本土電商平臺影響力。 (二)支持地方區域品牌線上營銷活動 鼓勵各區(市)縣依托地方特色優勢產業,在線上開展主題推介展示活動,如獼猴桃網購節、水蜜桃網購節、柑橘網購節等。鼓勵參加成都網購嘉年華等線上營銷活動,進行品牌宣傳營銷。通過線上營銷的方式,著力提升本地優質農產品的品牌知名度, 重點打造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的電子商務知名品牌。 項目建設期限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實施方式 (一)指標資金采用因素分配到區(市)縣 2018 年市級專項資金按各地農產品電商發展狀況(30%)、本年度農產品電商品牌營銷規劃(30%)、上年電子商務品牌營銷投入(30%)、平時工作推進情況(10%)因素分配到區(市)縣。 (二)區(市)縣負責征集項目并審批 1. 廣泛做好宣傳,公開征集項目。 2. 嚴格項目審查,規范審批立項。區(市)縣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本著公開、公正和公平原則對項目申報業主、項目申報書及項目實地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公示,最終確定 2018 年具體實施項目。項目實施單位可根據區(市)縣審批意見先行啟動項目。 3. 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報市級核準備案。各區(市)縣農業部門匯總編制轄區內該項目實施方案,對項目基本情況,現狀及存在問題,項目實施必要性,目標任務、申報單位的確定程序,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資金投入概算,項目實施協調管理,督查驗收、資金下達、總結宣傳、效益分析等予以說明。并于 2017 年12 月 15 日前項目聯合當地財政部門將項目實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 4. 縣級審批立項后,縣級農業主管部門應通知項目實施單位盡快啟動實施。 關于印發2018 年農業農村電子商務 建設項目指導意見的通知 工作目標 (一)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 從 2015 年到 2018 年,全市打造 30 個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使示范鎮成為連通縣級服務中心和專業合作組織及農戶等生產和消費終端的重要環節,成為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信息和物流的重要節點和配送倉儲的中轉站。2018 年在全市范圍內建設 10 個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 (二)農產品電子商務進社區 2018 年在五城區、成都高新區和成都天府新區內建設 211 個農產品電子商務進社區示范點。 (三)農產品電子商務孵化園 2018 年在全市優選 3 家單位,開展農產品和跨境電子商務孵化園建設。 申報條件 (一)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 1. 在鎮域范圍內有 10 家以上農產品電子商務企業、專合社、家庭農場、景區客棧、個人等通過開設網站、網店、微店及上京東、淘寶成都館等開展當地特色農產品網銷。年線上銷售額達到200 萬元以上,其中至少有年線上銷售額 20 萬元以上的網站、網店、微店 3 家。 2. 提供農村電商進村入戶宣傳資源,宣傳單、刷墻、公示欄等電商環境生態的打造。 3. 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鎮域范圍內有電子商務示范村的鄉鎮。 (二)農產品電子商務進社區 1. 相關農業企業、農業電子商務企業和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的工商注冊地和稅收解繳關系在成都市。 2. 企業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范,無違法不良記錄。 3. 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需取得 ICP 備案等相關證照,且平臺穩定運行 12 個月以上。 4. 同等條件下,2016 年城市社區生鮮農產品電子商務配送示范點承建企業優先。 (三)農產品電子商務孵化園 1. 園區內有農產品批發市場、農業加工園區、農業綜合服務 站、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點位等,滿足一個即可。 2. 園區具有一定的規模,且有獨立法人企業。 3. 園區內企業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專業 的管理服務團隊。 4. 同等條件下,具有特色農業產業的優先。 建設標準 (一)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 1. 符合成都市現代農業“一中心六園區十基地”項目或者我市重點打造產業的基地; 2. 建設不低于 200m2的農產品展示及物流配送鎮級物流服務站,集展示、集貨、物流配送于一體,鼓勵整合現有供銷、郵政、鄉鎮商貿中心等流通網絡資源進行信息化網點改造。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與京東集團電子商務進農村戰略協議內容進行建設。 3. 建設不低于 100m2的鎮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站,配備固定的人員和設備,為農村經營主體和農戶提供農業技術、農產品市場、農資銷售、遠程繳費等綜合服務,并通過多種培訓形式對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的應用技術人才和從業人員進行分級培訓,每年 至少組織 5 次電子商務培訓,培訓人員達到 500 人次以上。 (二)農產品電子商務進社區 1. 示范點原則上建在社區小區內部,位置在小區出入口附近可適當選擇,以現有的網點房、門頭房和符合建設要求的空閑場地為主。 2. 示范點附近不得存在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水體、煙霧、粉塵等污染源,不得有生產或存貯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 3. 自提柜具有獨立的調溫功能(從-15℃到常溫)。能夠完成線上購買貨物線下自提。具有現場售賣功能。 4. 能夠支持向用戶提供提貨信息通知;能夠監控管理智能生鮮提貨柜狀態。 5.具有兼容便民服務模塊預留接口,逐步實現水、電、氣查詢與繳納、車票購買及取票等便民服務功能,同時預留增加便民服務事項功能。 (三)農產品電子商務孵化園 1. 園區內辦公用房等公共基礎設施基本能夠滿足電子商務孵化需要; 2. 電子商務企業孵化效果良好; 3. 有較為有效地孵化扶持政策。 支持標準及使用范圍 (一)支持標準 1. 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市級財政按每個項目 50 萬元預算額度,按照實報實銷,最高 50 萬元,給予實施電子商務示范鎮的區(市)縣一次性補助。 2. 農產品電子商務進社區。市級財政按每個點位 2 萬元預算額度,給予實施單位一次性補助。 3.農產品電子商務孵化園。市級財政按每個點位 50 萬元預算額度,給予實施單位一次性補助。 (二)財政資金使用范圍 1. 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資金用于補貼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物流服務站和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站建設、當地主產生鮮農產品電商物流及包材補貼、培訓費、農村電商進村入戶宣傳等環節。已獲得過成都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鄉)的項 目不能再次申報資金支持。 2. 農產品電子商務孵化園。資金用于補貼孵化園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特色農產品展銷、品牌建設等環節。 關于印發 2018 年農產品展示 展銷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參展條件 鼓勵我市各類農業企業參展,以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為主,對產品獲得“三品一標”、中華老字號、四川老子號、馳名商標、名牌產品等品牌產品企業優先安排。 補貼范圍 為鼓勵我市優質農產品企業做大做強,擬對參展企業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強農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補貼農產品展示展銷參展企業人員交通和住宿費,展位費,展會的宣傳、租車、展品運輸及不可預見等服務費 補貼標準 (一)參展企業人員交通和住宿補貼 按照每個企業原則上不超過 2 人補助,對人員交通和住宿費據實結算。 (二)展位費、服務費及不可預見費 四項展會展位費、服務費及不可預見費參照 2017 年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