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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7年高新區商務服務業發展支持資金(第二批)申報的通知时间:2017-10-16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支持商務服務業行業組織發展 根據《〈成都高新區推進“三次創業”加快商務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即日起開始申報2017年成都高新區商務服務業發展支持資金(第二批)。申報總部經濟發展資金但未認定為成都高新區企業總部或總部企業的須按照《成都高新區企業總部和總部企業認定標準》提交認定材料。涉及費用補貼的條款發生費用時段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支持標準 支持商務服務業行業組織發展。對新成立的商務服務業行業組織,加入行業組織會員企業數量占應加入行業組織企業數量的比重達到40%、60%、90%,并實現標準化和規范化運轉,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行業組織有效發揮行業自律功能,會員企業連續兩個會計年度未發生違法行為,給予行業組織50萬元一次性補貼。 申報條件 高新區商務服務業行業組織。 申報資料 (1)《成都高新區行業組織基本情況表》。 (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3)行業組織設立批復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經成都市政府性審計、會計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名單中)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5)行業組織會員單位入會證明材料。 (6)連續2年行業組織會員單位無重大違法犯罪行為證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支持商務服務業發展配套能力建設 支持標準 對為商務服務業提供優質人力資源服務,在員工招募、培訓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按人力資源服務合同執行金額的30%、一次性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最高10萬元補貼。為商務服務業提供非營利性交流平臺服務和舉辦行業發展論壇、研討會等活動的,給予承辦方直接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補貼。 申報條件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活動承辦機構。 申報材料 (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申報費用補貼的企業應提供能夠支撐活動所產生費用的采購協議、相關票據并加蓋企業財務專用章。 (3)提供活動方案、批復、專項報告、票據復印件、活動效果等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4)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申報時限 2017年10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