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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首批成都市文創產業示范基地相關事宜的通知时间:2017-11-15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申報范圍 成都高新區轄區內的各種所有制文創企業及相關文創產業機構,符合申報基本條件,可以申報成都市文創產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申報示范基地的具體范圍為:傳媒影視業、創意設計業、現代時尚業、音樂藝術業、文體旅游業、信息服務業、會展廣告業、教育咨詢業等領域的文創企業和機構。 基本條件 申報示范基地的文創企業和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文創產業發展中成績顯著,經營管理的園區類,其餐飲配套企業數量比例不能超過30%,在本行業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義; 2.發展符合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要求,符合國家、省文創產業政策,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3.生產的文創產品或提供的文創服務面向市場,服務群眾,擁有一定市場份額,具有一定生產規模,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 4.管理團隊堅強有力,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規范、行之有效,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 5.保持較快發展速度,在稅收、就業等方面做出積極貢獻。 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 2.申報單位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所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申報單位的發展規劃、發展戰略; 4.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件復印件、國地稅登記證的正本復印件; 5.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 6.其他材料。 申報材料必須客觀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報資格。 項目申報時限 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 )12: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