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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2018年度四川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时间:2017-12-13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在四川注冊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農業專業合作組織、技術推廣服務機構等,具有從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能力和一定的農業科技開發業績,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產學研聯合申報,所列合作單位均須在申報書中加蓋公章。 (二)申報單位擬轉化的科技成果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企業牽頭申報或參與的項目,項目自籌經費與專項經費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資金配套承諾書。牽頭申報的企業,上年度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 (三)申報項目應嚴格按申報通知要求,提供滿足《指南》相關條件的材料。 申報材料 科技廳委托四川省農村科技發展中心負責項目申報資料的受理和審查。推薦單位要對申請單位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審核把關。 項目申報材料包括《四川省省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四川省省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附件。申報材料要求一式2份。 申請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一)申請單位法人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成果證明(下列主要成果類型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新品種:審定(或認定、或登記)證書,或同等效力的證明(轉基因品種需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及品種審定證書); ——新獸藥:安全性評價與藥效試驗報告; ——疫苗:臨床試驗批件; ——新農藥(含植物生長調節劑類):農藥登記證書及田間試驗報告、安全性評價報告; ——飼料添加劑:安全性評價報告; ——新肥料:肥料登記證書及田間試驗報告、肥料檢測報告; ——機械類:樣機檢測報告與其它證明文件; ——儀器類:樣機檢測報告與其它證明文件; ——其它能證明成果情況的材料:認定證明、專利證明、品種權證書或版權證明、科技成果評價證明。 (三)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 (四)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 申請企業須提供2016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附注)及會計報表,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的公章,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事業單位須提供2016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等。會計報表各頁均須加蓋申請單位的財務專用章。 申報時限 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5日17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