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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7年度“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人才獎” 的通知时间:2017-12-18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申報條件 1.申報人應為通過成都高新區申報并入選的國家“千人計劃”、四川省“千人計劃”、“成都人才計劃”專家。 2.申報人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2年以上且入選相關人才計劃后已全職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滿1年以上。 已獲得成都高新區此項獎勵的不得重復申報。 報送材料 1.《成都高新區高層次人才獎勵申報表》、《申報情況匯總表; 2.申報人相關材料: ①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證明; ②外籍及短期項目入選者的出入境記錄; ③勞動關系證明; ④有代表性的成果、論著、專利、獎勵、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 ⑤與學術技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⑥保證在成都高新區工作時間的承諾書; 3.申報人所在企業相關材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②企業目前辦公場地的租賃協議或購房證明材料; ③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④公司章程; ⑤商業計劃書; ⑥年度企業繳稅證明材料、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等材料。 申報時限 2018年1月4日上午11點前,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