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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臺 | 《四川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时间:2018-01-03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認定條件 1、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2、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4、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認定程序 (一)企業注冊登記。 企業登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網”(http://tas.innocom.gov.cn/)注冊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復審企業不用重新注冊),進入“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技先平臺”),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認定辦公室對符合要求的企業應及時審核認證。 (二)企業提交申請材料。 1. 企業注冊登記表; 2. 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 3.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4. 企業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情況表; 5. 向境外客戶提供的國際(離岸)外包服務的外包合同、開具發票或收匯證明,以及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明細表; 6.企業員工花名冊(學歷結構以及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從事離岸服務外包人員情況),企業就業人員學歷證書復印件及社會保險繳費單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7. 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研發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證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獲國家或本。ㄊ校┛萍加媱濏椖苛㈨椈蚩萍吉剟钭C明,獲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證明等復印件(可選報); 8. 其他需報送的材料。 (三)合規性審查。 依據企業申請材料,抽取專家庫內至少5位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 認定辦公室根據專家意見推薦擬通過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單,領導小組對名單進行審查。 (五)公示。 審查通過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單在科技廳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領導小組發文認定,并在科技廳官網公布認定結果,同時將認定企業名單及有關情況通過科技部技先平臺備案。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認定辦公室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處理。 (六)核發證書。 由認定辦公室統一印制“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加蓋科技廳、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公章)。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每年在科技廳官網發布申報通知,明確具體的申報材料要求及受理截止時間,原則上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受理并于5月31日前完成認定工作。 稅收優惠 自2017年1月1日起,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可享受下列稅收優惠: (一)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享受《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事宜。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已認定的2017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繼續有效。從2018年1月1日起,四川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依照本管理辦法實施。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 認定范圍(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