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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成都市2018年四川省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體系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时间:2018-01-08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支持方向 成都市2018年四川省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體系項目支持方向包括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小企業創業基地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服務機構建設項目”)。 支持對象及條件 市經信委認定的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機構(以上兩類重點為互聯網+、雙創類公共服務機構)和四川省小企業創業基地實施的增添服務設施設備、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建設項目,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在成都市域內注冊或地稅解繳關系在市內,經營和服務行為均符合法律法規。 2.服務機構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信用記錄良好,主要負責人無違法違紀行為。 3.服務機構以中小微企業為服務主體,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數量占服務總量的60%以上,企業滿意度不低于80%以上。 4. 2016年11月-2017年10月間,服務機構建設項目實際投入金額大于80萬元(包含)。 補助內容、額度 主要包括服務機構購置的儀器、設備、軟件費用,場地建設、改造費用。按照2016年11月-2017年10月期間(票據時間)實際支出額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注意事項 (一)申報2018年四川省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的服務機構,不再重復享受省、市同類補助資金。 (二)服務機構建設項目支出以正式發票為依據,單個票據金額應大于5000元,且有對公銀行匯款憑證,且發票符合項目內容。 (三)服務機構建設項目以前年度獲得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的,必須在項目建設完成后方可申請新的項目。 (四)服務機構報送紙質文檔和電子檔案。紙質文檔按順序膠裝成冊一式兩份,電子文檔與紙質文件一致。 (五)區(市)縣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項目申報管理平臺初審、推薦企業(機構)的用戶名和密碼,請與市經信委聯系。 申報時限 2018年1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