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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8年重大裝備首臺(套)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时间:2018-01-09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支持標準 (一)上一年度實際銷售總額小于2500萬元的,按年度實際銷售總額的10%減去已獲得的四川省重大裝備首臺(套) 研制與應用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省獎勵資金)給予補助; (二)上一年度實際銷售總額大于2500萬元(含2500萬元),按照250萬元減去已獲得的省獎勵資金給予補助。 二、申報條件 (一)產品獲得四川省首臺套認定證書,并獲得上一年度省獎勵資金支持; (二)研制單位(用戶單位) 獲得上一年度省獎勵金額小于實際銷售總額的10%,并且獲得上一年度省獎勵金額不超過250萬元; (三)重大裝備首臺(套) 產品研制單位在成都市內,重大裝備首臺(套)市場化應用補助資金項目由研制單位負責申報; (四)重大裝備首臺(套) 產品研制單位在成都市內,用戶單位在成都市外的,只對研制單位進行補助。 申報材料 (一)《成都市重大裝備首臺(套)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表》; (二)產品獲得四川省首臺(套)認定證書(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上一年度四川省省級首臺(套) 研制與應用獎勵資金下達文件(復印件); 上述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復印件均加蓋各自單位公章,按順序膠裝成冊;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申報方式 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初審后,聯合行文推薦上報市經信委和市財政局。 上報時間 2018年3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