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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8年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認定工作的通知时间:2018-01-29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申報領域 (一)高性能纖維及復合材料 (二)高性能氟硅材料 (三)新型建筑材料 (四)特種玻璃材料 (五)新型合金材料 (六)生物材料 (七)稀土功能材料 (八)新型功能涂層材料 (九)激光晶體材料 (十)石墨及炭素制品 (十一)其他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新材料 申報條件 (一)企業或機構的注冊和納稅關系在成都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依法納稅,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具備新材料產品的研發、制造能力。 (二)產品屬于國內首次研制、開發成功,市場前景較好。 (三)產品技術先進,經省級以上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鑒定,在同類產品中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四)產品知識產權明晰,申請單位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擁有產品注冊商標所有權。 (五)產品性能可靠,通過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性能參數檢測(經核實,無相應檢驗檢測機構的,以產品合格證和用戶使用報告為準)。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六)產品生產企業應制定企業產品標準,并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向社會公開執行產品標準的主要技術指標和對應試驗方法,或公開企業產品標準全文。公開的企業產品標準信息應能全面準確反映和判定產品質量狀況。 (七)新材料價值在1萬元/噸以上。 (八)產品研制、開發完成時間距申請認定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 (九)以下產品不屬于首批次認定范圍: 1.企業研制開發的僅限于自用的材料; 2.用戶單位定制的無重大技術創新突破的非標材料。 申報時限 2018年2月12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