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18年成都市制造業創新示范中心建設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时间:2018-03-16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申報主體 (一)提請申報成都市制造業創新示范中心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已獲批省級以上(含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獨立法人單位。 (以上至少滿足一條) 申報流程 (一)申報主體向所屬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交申報材料(或已獲批省級以上(含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佐證材料);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對所受理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創新示范中心建設補助項目建議,匯總上報市經信委、財政部門; (三)市經信委審核認定市級創新示范中心,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審核認定市級創新示范中心建設補助項目; (四)市經信委對市級創新示范中心授牌; (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按照相關審核審計程序和支持標準給予創新示范中心建設補助。 支持標準 按照創新示范中心建設期內前兩個年度(2016年、2017年)的固定資產和創新平臺建設總投入的 1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同一項目只能享受一項財政補助資金。 申報時限 2018年4月2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