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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8年度鼓勵企業間協作配套資金補助項目的通知时间:2018-03-29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一、申報條件 1.我市無資產關聯關系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2017年相互采購達500萬元以上的; 2.在成都市注冊的其他法人單位(含工業和信息化企業)2017年采購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產品達到2000萬元以上(根據資金預算額度優先支持采購電子信息、汽車、生物醫藥、航空航天、智能制造、軌道交通產業產品)。 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之一,均可申報。 二、申報材料 (1)《成都市鼓勵企業間協作配套資金補助項目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非企業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產品(服務)采購合同復印件; (4)申報采購產品的增值稅發票清單(按開票時間順序統計供貨單位名稱(開票單位)、發票代碼、發票號、采購產品名稱、開票日期、不含增值稅金額、增值稅額、價稅合計金額; (5)供貨方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方加蓋公章); (6)供需雙方無關聯承諾書(雙方蓋章); (7)申報企業對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由法人簽名并蓋法人公章); (8)經第三方審計的年度企業財務報告 (以備審計查閱,不列入申報資料裝訂)。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復印件按上面要求加蓋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申報材料(1)至(7)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4份,封面統一印制“xxx企業申報2018年協作配套補助資料”。申報材料分別送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及企業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各一份。申報材料制作成pdf電子文檔,分別發送到市經信委及企業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三、支持標準 我市無資產關聯關系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2017年相互采購達500萬元以上的,按采購額的1%給予補助;單戶企業最高100萬元。 在成都市注冊的其他法人單位(含工業和信息化企業)2017年采購無資產關聯產品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按采購額的1%給予補助;單戶企業最高100萬元。 申報補助的增值稅抵扣發票只能申報我市一個項目,不能重復申報。 單戶企業申報補助資金10萬元(不含10萬元)以下的不受理。 四、申報時間 2018年4月20日前 五、申報說明 (1)采購產品必須是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無資產關聯產品(不含采購本地商貿企業銷售的商品,以及水、電、氣、油、鹽、物流、物業管理、人員培訓、會務等)。 (2)增值稅抵扣發票開票時間須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