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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庫后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企后最高可獲200萬时间:2018-06-08 作者:促進會秘書處【原创】 成都天府新區科技創新和新經濟局、成都高新區科技與新經濟發展局,各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成都市科技型企業培育行動計劃(2017-2020年)》(成科字〔2017〕171號),參照國家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和標準,按照行業前景、研發投入、技術水平、研發能力、成長性等基礎條件,在我市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遴選技術先進、成長較快的科技型企業進入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開展針對性強的培育服務,推動一批科技型企業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現將有關遴選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遴選條件 (一)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有效期內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且2008年至今未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三)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四)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七)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九)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時間安排 6月29日前,各產業園區及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完成對企業的在線初審和推薦。
>>>>政策支持 對進入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入庫后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投入 10%的比例給予最高 200萬元的經費補貼,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更多政策詳詢: 瞿曉琴:159 8235 2759 彭 婷:187 8006 7596 杜 超:177 4098 3196 |